当前,企业对员工进行数字化监管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甚至用监控防“怠工”。事实上,不少研究表明,数字化监控系统会损害员工的工作主动性。建议企业保护员工的隐私,以“科技向善”来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可持续发展。
不少企业对员工上网行为管理
“当时部门领导在开视频会议,技术部门警告我占用了网络带宽,影响了视频会议,严重的话,还会通报给人事部门。”
“这属于上网行为管理中常见的流量分配管理。”企业数字化管理的不只是员工的上网行为,更为常见是掌握员工考勤、绩效表现和工作量等。
员工上网行为管理防止员工消极怠工
“数字化技术使得员工时时刻刻处于被数字技术监控的状态中。从以往人对人、制度对人的有限监管,到如今数字技术对人持续、无间断的监管,这显然让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权力天平更加向管理者倾斜。“企业对于通过上网行为数据掌握员工工作情况、提升效率的需求,尤为突出。”
员工上网行为管理应保护隐私,增强员工知情权
公司对员工实施“监控”的边界在哪里?《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个人信息。
“数字化监管是双刃剑,有助于提高企业管理效能,但也有其弊端。使用数字技术的企业管理者应承担起保护被管理者隐私的责任,提升数字化管理的透明度,增强员工在管理过程中的知情权或参与度。应尊重人性和人的尊严,将数字化监管的精度和管理的温度相结合,以“科技向善”来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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